山西中医学院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2-05-03  内容来源:计划财务处  

为加强我校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确保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加快学科建设步伐,结合我校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特制订《山西中医学院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学校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的管理坚持“优先安排,专款专用,严格审批,合理使用”的原则,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包括首席专家,以下同)和学科梯队其他成员的积极性,促进学科建设快出和多出成果,同时应符合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对经费管理的要求,取得经费使用的最大效益。

  (二)学科建设经费主要来源包括财政专项资金、学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渠道筹集到的专门用于学科建设的专项资金。

  (三)列入学校规划建设的学科,学校计划财务处分类设置专用核算账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各学科带头人要积极争取各类协会、研究会、企业资助的经费,学校给予一定的配套奖励。

(五)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由学科带头人负责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全面管理,并有明确的经费预算和年度经费支出计划。

二、使用范围

(一)学科建设业务费:主要包括学科建设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实验材料费、出版费、版面费、印刷费、资料复制费、网络建设费、软件及数据库购置费和开发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以及学术梯队培养费等,上述业务费支出为学科建设经费的主要支出,一般不得低于学科建设经费的30%

(二)学科建设图书资料购置费:是指为学科持续发展而购置与学科方向相关的专业纸制图书及电子图书等,该项支出一般不高于学科建设经费的15%

(三)实验外协及加工费:是指在学科建设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实验测试、化验、检验、加工费、协作费以及按合同确定的学科基地建设费用。该项费用一般不超过学科建设经费的15%

(四)差旅费:是指在学科建设过程中,在国内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及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所发生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和学术会议费用。差旅费的支出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其费用不超过学科建设经费的10%(含市内交通费)。

(五)国外学术会议及合作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国外学术会议及国外合作交流费用。该项费用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议和外事经费管理规定执行,一般不高于学科建设经费的10%

(六)专家费用:指项目进行检查、鉴定、验收时所发生的组织管理费、信息查询费、专家咨询费、专家讲课费、成果鉴定费、劳务费等各种劳务性支出等,该项支出控制在学科建设经费的15%以内。不得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有工资性收入人员和课题管理相关人员。

(七)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等:是指在学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消耗性支出,如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打印机硒鼓、打印机墨粉、墨盒等办公耗材以及文化音像制品等,支出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学科建设经费的5%

(八)主办会议费:是指在学科建设过程中,必须由学科建设单位自行主办的会议费。各学科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自办会议,确因学科建设需要必须安排的会议支出,应在经费预算分配前,报计划财务处和学科建设办公室批准。举办会议应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三、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一)学校下达的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实行总量控制,适当放宽,合理使用,不得超支的办法,由学科带头人掌握、签字使用,计划财务处、学科办负责监督管理。

(二) 各学科带头人在经费下达后的一周内要向计划财务处提交支出预算明细,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对预算进行审核。

(三)报销时,学科带头人要规范签字,并完整注明学科名称。

(四)审批程序及权限:

 15000元以下的支出:(1)业务经办人填制用款申请单2)学科带头人审核3)计划财务处审核票据4)计划财务处处长审批5)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2500010000元(含5000元)的支出:(1)业务经办人填制用款申请单2)学科带头人审核3)学科办主任审批4)计划财务处审核票据5)计划财务处处长审批6)分管校领导审批7)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3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支出:(1)业务经办人填制用款申请单2)学科带头人审核3)学科办主任审批4)计划财务处审核票据5)计划财务处处长审批6)分管校领导审批7)校长审批8)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五)学科组成员报销论文版面费时,须提供论文录用通知书和已出版论文的复印件,且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学科组成员。

(六)学科建设经费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支出、业务招待支出、通讯费用支出、各种罚款、捐款、赞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各种福利性支出。

     (七)学科为完成建设工作而进行的必要的专业教师短期进修和培训,参加人员必须为学科梯队成员,并报学校人事部门备案。

     (八)学科支付对外协作费,须提交完整的对外协作协议。 

  (九)学科购置图书、设备、数据库、软件等,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完善出入库登记手续,所购物品由学校指定部门统一管理,并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十)学科专项经费一般按初期、中期和末期分批拨款,经费的到位情况视学科建设情况确定。学科带头人要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学校对工作开展好的学科按期提供经费,对工作完成不利,学校视情节取消后期拨款,甚至追回前期资助经费,终止建设。

四、创新团队专项经费使用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