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2-05-03  内容来源:计划财务处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强化财务监督,推行民主理财,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工作透明度,积极推动学校校务公开、依法治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依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充分尊重师生员工的财务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全校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不断提高服务师生、服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质量,为建设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

  学校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在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校长、纪委书记、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及党院办、纪检办(监察室)、工会、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负责全校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等事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办公室主任由计划财务处处长兼任。 

  三、公开内容

 (一)学校制订的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二)学校年度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三)学校各种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与投诉方式;

  (四)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医疗保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五)各单位和部门经费预算收支情况,各类创收活动收支情况;

  (六)其它涉及学校发展和师生员工根本利益的重要财务事项。

  四、公开方式

  (一)学校制订的财务规章制度,一般通过学校文件或校园网方式进行公开;

  (二)学校确定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投诉方式一般通过文件、校园网或公示栏进行公开;

  (三)学校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一般通过书面形式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各单位和部门经费预算收支情况及创收收支情况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报告,并报学校财务公开工作组办公室备查;

  (五)学校校园网设置财务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并更新有关财务信息。同时,通过校长信箱(电子信箱)等方式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和各单位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办法,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严肃执行工作纪律,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考核,提高效果。各单位和部门执行财务公开纪律的情况,要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考核。学校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组及其办公室要经常性开展检查指导工作,不断提高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效果。

  (三)加强引导,完善机制。各单位和部门在实施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复师生员工提出的问题的诉求,完善工作机制,创造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水平。